关于肖志宏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常武人发〔2019〕6号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肖志宏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9日常德市武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肖志宏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柳叶湖法庭庭长;
任命周昂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德山法庭庭长;
任命黄应文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胡祥彪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艾军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任命田国栋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任命刘毅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覃爱惠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任命刘国英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任命薛珍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任命丁孟礼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任命熊娅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旭升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孔源源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徐丽芳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任命罗云霞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黎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任命毛兴惠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刘建军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杨开伟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柳叶湖法庭副庭长;
任命许鹏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免去肖志宏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胡祥彪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覃爱惠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国英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薛珍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徐丽芳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毛兴惠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聂焱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龙永革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郑鲁平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曾淑芳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徐小恒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石碧华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柳叶湖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朝阳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沫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德山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伍劲松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蔡雨静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单亮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何平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伍晓侦同志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