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希全同志辞去常德市武陵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吴希全同志辞去常德市武陵区
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20日常德市武陵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武陵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希全同志辞去常德市武陵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报常德市武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