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2021年百案评查优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武陵区2021年百案评查优案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安武陵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现将《武陵区2021年百案评查优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陵区司法公正常德行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武陵区2021年百案评查优案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为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根据《武陵区2021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的要求,现开展“百案评查优案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查范围
公安武陵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所办结的案件。
二、评查评选方法、步骤
本次案卷评查评选工作,采取各司法机关自查自评,区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领导小组集中评选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6月至7月)
各司法机关自行组织评查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和相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本部门的案卷进行自查自评。
(二)集中评查阶段(8月至9月)
1.区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领导小组从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人大代表、律师中选聘专业人员组成案件评查小组,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提供评查法律专业服务。
2.案件评查小组从各司法机关共抽选100件案件进行评查,从中评选5至10件优秀典型案件进行发布。具体抽选情况如下:
公安武陵分局20件,其中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10件;
区检察院30件,其中起诉案件15件、三类不诉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共15件;
区法院30件,其中民事案件15件、刑事案件10件、执行案件5件;
区司法局20件,其中社区矫正10件、法律援助10件。
三、相关要求
(一)开展“百案评查优案评选”是今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重要内容之一,是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各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评查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司法机关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推荐参评案卷。
(三)各司法机关要在此次评查和评选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不断完善案卷评查制度,并将其作为一项内部监督机制固定下来,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四)各单位报送案卷时应当报送执法案卷原件并同时报送案卷交接表。接收人员务必做好案卷的交接、保管等相关工作,避免由此引起的涉密等相关法律责任。